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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点击数: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南宁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学工办组织、指导各专业、班级按《南宁师范大学“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开展评选。


经过学生个人申报,我院学工办仔细审查材料,认真评选推荐,评选出特殊教育学专业2018级肖华等3名学生为我院推荐2021-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现将拟评选对象在本学院范围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3日(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评选对象有异议,请向我院学工办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我院学工办(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邮寄地址:南宁市合兴路3号教育科学学院学工办(五合校区理综楼910室),邮政编码:530299,联系电话:0771-5610335,联系人:蒋欢。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南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公章)

2021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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