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须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下达的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名单
(一)学科教学(语文)、小学教育两个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我校公布的自划分数线通知进入复试,其余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可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来我校报到并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另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二)调剂考生如被列入复试名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和各二级学院将及时利用调剂系统的短信平台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已在调剂系统提交了调剂我校申请的考生如在2019年3月25日18:00前未接到我校短信或电话复试通知,可选择申请调剂其他学校。
(三)我校调剂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同时进行,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未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我校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时间:3月28日报到,29日-30日复试。
三、复试流程
(一)报到与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28日下午14:30到指定地点报到、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笔试和面试地点见《南宁师范大学2019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27日见本网公布)。各二级学院报到地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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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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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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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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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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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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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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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社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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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11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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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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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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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1204-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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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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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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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10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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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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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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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5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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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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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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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5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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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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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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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11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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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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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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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外语楼副楼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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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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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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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工会楼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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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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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与测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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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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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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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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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岗校区综合楼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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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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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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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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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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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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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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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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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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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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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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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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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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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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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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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7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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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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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与健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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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思远楼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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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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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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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岗校区艺术楼2楼2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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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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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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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岗校区行政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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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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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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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5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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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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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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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外语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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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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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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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秀校区文星楼8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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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普通考生收费180元/人,同等学历考生收费280元/人。3月27日12:00后我校开通网上缴费,详情请见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缴费平台缴费指导。
(二)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https://yz.chsi.com.cn/yzwb/#zkzxz)。《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如果学生证遗失,可由自己所就读学校的院系出具就读证明。
4.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
6.满足《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第八章第五十九条规定,享受国家2019年硕士研究生加分政策的考生即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凡学历和学位证原件遗失、研招网学历认证信息通不过的考生,需要凭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参加复试,具体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以上有关材料在复试报到资格审查时上交给各二级学院接待人员查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必须上交复印件给各二级学院接待人员留存。
(三)3月28日下午,各二级学院依据考生提供材料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
(四)3月27-29日,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1.体检地点:南宁市明秀东中路232号广西民族医院体检中心(旧门诊楼三楼即南宁师范大学北门正对面)。
2.体检时间:3月27日(8:00-17:30)参加我校复试的南宁市内第一志愿考生进行体检;3月28日- 29日(8:00-17:30)参加我校复试的南宁市外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进行体检。
3.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参加体检的同学携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按照体检时间到广西民族医院2楼和3楼缴费处缴费(体检收费70元/人,由医院收取,提供现金收取和网上支付等缴费方式)并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在体检表上粘贴照片、盖章后方可开始体检。体检表和检验单上需填好考生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复试的学院、专业等。
4.参加完所有体检项目并向广西民族医院上交体检回执。
5.体检注意事项:
①参加体检的考生早晨禁食,携带身份证空腹抽血。体检前一天晚上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清淡饮食,不饮酒,不参加剧烈体育运动,超过22:00后不大量饮食。抽完血后可进食早餐并适量多饮水。
②体检项目不分先后,为加快速度,请尽量选择人少的项目检查,但抽血项目要尽量靠前进行,以免长时间不吃饭造成低血糖的各种症状。
6.参加复试的考生不按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完未交体检回执者,视同未参加体检,责任自负。(孕妇凭相关证明材料、MPA考生凭2018年或2019年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材料可在复试报到时申请免检)。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时间、地点可在报到时咨询各二级学院)。
(六)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参加复试者,复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工作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相应方式:
1.专业课笔试(3月30日上午)。专业课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与招生简章(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一致。
2.专业综合面试(3月30日下午)。专业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开始前需核查考生的复试准考证、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与本人是否一致,杜绝冒名顶替。
3.外语能力测试(3月30日下午)。非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内容为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满分100分。
英语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能力测试分为日语或法语听力、日语或法语口语测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进行,满分50分;口语测试安排在专业综合面试中同时进行,由参加面试的导师测试,满分50分。
对于口语测试,原则上每位考生要测试三个问题,当场评分。
4.加试(考试时间各二级学院自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业务课考试的试题命制和考务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考试形式一律为笔试,每门业务课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内容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一致。加试内容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不重复。
5.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按照如下办法计算: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应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180分以下或专业综合面试60分以下)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三)为了鼓励考生报考我校,同时保证生源质量,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考虑录取。
(四)录取中要参考考生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必须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考核工作由二级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待录取后向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于4月2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二)我校将在5月中上旬在校研究生院网(yjsxy.gxtc.edu.cn)公布录取名单,在6月中旬我校向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寄发“南宁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调档案函”后,考生应催促其及时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三)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二级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二级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科提出申诉和咨询,电话:0771-3905906,3908620。“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南宁师范大学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举报电话:0771-3908620(研究生院),0771-3908523(纪委、监察室),举报信箱:1289972461@qq.com(研究生院纪委)、gxsfxyyjsy@163.com(纪委办监察室)。”
七、温馨提醒
1.考生请自行解决住宿(我校明秀校区附近衡阳路、北湖路、明秀东路均有招待所或酒店供选择,如雅斯特大酒店、利泰国际大酒店、天妃大酒店等)
2.我校明秀校区衡阳路南门施工,实行车辆禁行,驾车考生可从明秀东路正门进入。
3.考生需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盗防骗。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110或0771-3908966(明秀校区)、0771-5665638(长岗校区)0771-4928090(五合校区)
学校地址:
明秀校区: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长岗校区: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邮编:530023
南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3日